关于召开上海市核学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上海市核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届满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科技类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》和《上海市核学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拟定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上海召开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。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安排
会议时间:2025年10月27日周一下午13:30开始。
会议地点:上海科学会堂国际会议厅(南昌路 59号,近地铁 13号线淮海中路站、地铁1号线陕西南路站)。
二、会议主要内容
听取并审议第十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,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;听取并审议章程及会费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的修改说明;选举第十二届理事会、第三届监事会;学术报告等。
本次大会重要,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推荐会员代表(会员代表推荐事宜将于近日另行通知),确保会员代表本人按时参会。
会议联系人:黄 萍 18609406387、马文文13651992139
上海市核学会
2025年9月22日